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网站的会计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网站的会计

互联网站点和域名的会计处理

Web 上的空间或电子商务区域如何以会计方式处理? 这里有一些行为准则

今天,公司拥有网站或电子商务网站是很正常的,但通常缺乏关于如何在会计层面处理这些“手段”或系统的正确信息。

首先,需要明确区分什么是电子商务网站和广告网站。 还有人用第三种区分,就是“showcase site”,我不这么说,“showcase site”还是属于广告网站的范畴。 展示网站毫无意义。

电子商务网站是一种网站,负责通过或多或少铰接和复杂的软件平台远程销售服务和产品。

广告网站是一种专门用于展示公司及其品牌的网站,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它也或多或少复杂,并由旨在与客户建立忠诚度关系的营销策略相关/支持和/或生成新联系人以将他们转化为客户(潜在客户生成)。

因此,简而言之,网站可以算作具有强烈创造性特征的智力作品,因此,它也会影响客户与作品本身的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和法律约束。 网站的软件、文本、图形和架构都是表征整个作品并决定其会计处理的所有元素。

还有一个额外的因素需要考虑,这非常重要,那就是域名。 根据意大利和欧洲立法,域名、许可使用(从会计角度来看,域名所有权原则不存在)遵循并受商标保护立法的约束。 因此,即使是会计管理人员也必须注意这一方面,这是不容忽视的。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网站,即为远程销售商品和服务而开发的网站,由于其性质,必须计入长期费用,因为它首先可以归类为软件创作,因此构成无形资产资产。 这些类型的成本总是很容易识别,并且理论上(我说理论上有点讽刺,也就是说,如果电子商务网站做得好)它们应该为拥有该网站的公司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 但是,必须满足将电子商务网站的成本纳入资产中的所有必要条件,并且必须可靠地测量和指示衍生包囊。

根据 OIC (Organismo Italiano di Contabilità),关于无形固定资产,有必要在资产负债表中输入递延费用,更准确地说,在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中,然后归入无形资产BI3“工业专利权和知识产权使用权”项下的固定资产。

在这个问题上,各个国家/地区的会计标准差别不大,尽管本文重点介绍了意大利现行的立法,但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我所写的内容也适用于瑞士或加拿大。

至于意大利规则的特殊性,我可以补充一点。 TUIR(综合所得税法)第 103 条第 1 款非常明确地规定,知识产权成本的摊销配额可以扣除,但不得超过成本的 50%,前提是您以持久和积极的方式参与公司的生产过程。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认为电子商务网站不是软件,而是一个真实的过程,它会影响、决定和改变整个公司组织,甚至是最小的细节。

广告网站

当一家公司需要通过此处定义为“广告”的网站推广其品牌、服务或产品时,会计规则会略有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和  网站的发布可能被记为广告费用,因此可以在产生它们的财政年度中扣除,或者它们可以在财政年度本身和随后的四年中以直线法入账。 这是因为广告费用是合理的,用于传播支持他们的公司的名称、品牌和声誉,最终目的是增加市场份额、销售额,从而增加收入。 一个明显的悖论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将网站产生的费用视为实际代表费用,正是因为该网站增加了公司的媒体曝光率,从而增加了公司在第三方中的知名度。

因此,一般规则是将创建和发布公司网站所产生的成本资本化,但前提是这些费用可以为公司损益表提供未来收益。 这是因为这些媒体运营应该改变公司的运营方式和向公众展示自己的方式,从而提高其效率和竞争力。

同样在这种情况下,值得注意的是立法者如何将注意力准确地集中在网站/公司的相互依存原则上,使企业家对公司本身负责,确定真正复杂的业务管理流程。 也就是说,网站不是可以单独购买的“东西”,只是为了拥有它。

对于网站内容、文字、图像、图形的制作和发布,由于其生命周期较短,仅应在相关会计年度的损益表中核算。 另一方面,服务器空间的托管和维护成本也作为经常性运营成本记入本财政年度的损益表。

域名。

域名(也称为域名或域名或主机名)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站点地址(例如,www.parlamento.it),因此可能非常容易记住,不同于地址 IP(IP 地址) , 以数值形式表示。

一些学说和判例

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明确和精确的纪律,但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一段时间以来,学说和法理学在将“虚拟”世界等同于物理世界方面已经完全一致,因此应用了规则的所有者典型标志的排他性使用权可以防止第三方将其作为域名使用。 这不是一件小事。

特别是,判例认为,注册复制或包含他人商标的域名构成商标侵权,因为它允许该活动重新与商标所有人的活动联系起来,利用该标志的声誉从而获得不正当利益。

所以 …

由此可见,意大利法律所设想的关于商标主题的混淆必须在各种具体情况下以具体的方式进行评估,因为基于互联网的功能,不可能有两个相同的域名,而商标法规定了拥有两个相同显着标志的可能性,至少在某些情况下(不同的产品部门或不同的领土区域)。 结果是,在有关域名的判断中必须特别注意源自商标所有人的专有权”

所以域名是一个品牌,而品牌是真正的企业资产。

我们很清楚,域名只能在使用许可下购买,而不能在所有权下购买,这与品牌不同。 因此,为域的所有权必须在 BI4 项下进行资本重组,并折旧为“特许权、许可等”,而公司为收购许可域而产生的成本将被视为长期成本。

在经常出现的域名与公司名称相对应的情况下,被用作公司自身的标识品牌,需要遵守上述有关商标保护的相关立法,这将也会影响会计处理,因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注册这种性质的互联网域的条件必须可识别为公司资产,并且具有完全的身份,能够在没有错误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区分它。 如果满足条件,商标的折旧配额可以在财政上扣除,但根据意大利立法者的规定,它们不得超过所产生成本的 1/18。

审查中的机构照片和客户照片
审查中的机构照片和客户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