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子商务网站:您需要了解什么?

通过 IT 系统或 IT 平台(通常称为市场或电子商务)进行的在线销售现已成为现实,数量呈指数级增长。

我们一直说,无论是 B2B(企业对企业,即公司之间的商业关系)还是 B2C(企业对消费者,即卖方和最终消费者之间的商业关系),这都是销售和商业关系的未来。

我们一直关注此事的法律义务,但考虑到市场的疯狂和令人恼火的无序发展,立法者不断设定监管此类活动的监管限制,通常是为了监管,但有时并不总是以线性和正确的方式进行监管我们认为的方式。 但法律就是法律,不允许无知,因此有必要利用必要性并遵循立法者的指示,无论是国家的还是欧洲的,或者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两者兼而有之。

确实,尽管并不总是有开设电子商务网站的融资和激励措施(并不完全正确,请向我们询问有关此事的信息,我们知道如何),但留在意大利的意大利公司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开设电子商务网站您自己的网上商店。 不幸的是,我们必须强调这一点,由于人们普遍认为在线内容有效且不需要传播和营销方面的资金,因此常常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挫折和失败。 但通常也因为普通企业家(更多的是工匠)的缺陷被转移到公司的数字化过程中,同样的动态也会对数字化过程的成功或失败产生影响,但这是另一回事。

但可以肯定的是,电子商务不是游戏,甚至不是单手就能搞定的事情,更不是可以肆意妄为的,今天已经不行了。 今天有规则,这些规则必须得到尊重,而且它们很复杂。 我们分析过的 90% 的电子商务网站都不符合规范,立法者迟早会开始要求在线卖家订购,这将是痛苦的(已经是这样了)。

我们开设了一家网上销售店。 我们该做什么?

鉴于开办网上商店与实体店具有相同的动态和需求,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因为这是我们要在这里讨论的主题,所以情况略有不同(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大)。 有两种程序,具体取决于您是否想从头开始开设一家专门从事在线销售的企业,或者您是否已经拥有增值税号和/或公司并想要开设一家专门从事产品在线销售和/或的业务分支机构服务。

开设新公司

嗯,这里的事情是非常线性的,并且对于那些已经有机会开设增值税号码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 因此,我不会详述所有要点,因为这关系到会计师的能力。 我只想说要点如下:

  1. 开设增值税号
  2. 经认证的活动开始通知 (Scia),注明产品销售部门和拥有道德和专业要求的证书,存放在 生产活动的一站式商店 您所属的税务城市 (SUAP);
  3. 在公司登记册上注册;
  4. 社会保障义务(INPS) 保险义务 (伊尼尔).
  5. 阿尔比登记 等等......
  6. 请求税务局 的归属 阿替考芬代码 47.91.10,其中确定了“通过互联网实现任何类型产品细节的商务”,并以同样的形式指定参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和专用于在线销售的 URL,分类为  如果销售发生在专有网站上,或分类为 主持人 如果销售发生在亚马逊或 eBay 等市场上。
  7. 如果电子商务也针对欧盟边界以外的国家(反之亦然),则有必要在欧盟注册 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 (维斯)。 但是,我们想指出的是,在 Vies 数据库中注册的请求可以与增值税号归属请求同时提出,表明社区内市场中假设营业额的详细信息。

致我的同事和网络机构的注意事项:网络机构的任务是验证所有上述程序是否已定期执行。 卖方必须向 Webagency 提供向主管当局提交的文件,否则该机构可能要对欺诈和/或在卖方对税务机关和当局的立场不规范的情况下可能施加的行政制裁承担连带责任。 胜任的。 从本质上讲,卖方向代理机构做出简单的声明是不够的,声明必须详细并证明代理机构已尽一切努力告知卖方法律义务。 我们需要单独开一章来讨论这个!

开设营业分公司

这里的过程要简单得多,但步骤如下:

  1. 通知商会进一步的邮购零售活动并提交 Scia。
  2. 请求税务局 的归属 阿替考芬代码 47.91.10,其中确定了“通过互联网实现任何类型产品细节的商务”,并以同样的形式指定参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和专用于在线销售的 URL,分类为  如果销售发生在专有网站上,或分类为 主持人 如果销售发生在亚马逊或 eBay 等市场上。
  3. 如果电子商务也针对欧盟边界以外的国家(反之亦然),则有必要在欧盟注册 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 (维斯)。 但是,我们想指出的是,在 Vies 数据库中注册的请求可以与增值税号归属请求同时提出,表明社区内市场中假设营业额的详细信息。

好的。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 但是之后? 应该参考哪些标准? 还需要考虑什么? 电子商务网站启动后,会发生什么?

步骤要记住! 补偿登记!

有必要保留费用登记册,其中必须记录每日收据

出版义务。

公司数据必须在电子商务网站上发布,例如:

  • 公司名称
  • 企业的实际地址,以及(如果适用)注册办事处和运营总部(如果地址不同)
  • 公司登记册上的注册号码和日期
  • 增值税
  • 电子邮件地址
  • 电话
  • PEC
  • 如果是股份公司,股本以及已缴足的股本金额
  • 对于单一成员股份公司或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姓名及其增值税号
  • 隐私政策链接
  • Cookie 政策链接
  • 电子商务网站使用条款的链接
  • 销售条件链接
  • 关于使用跟踪系统和 Cookie 的信息横幅,尊重用户有权根据要求从网站删除任何个人信息的新规则。

电子商务网站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事情变得复杂了。 有多个国家标准和欧洲标准可供参考。 规则范围从民法典到欧洲和国家敏感数据管理监管体系(GDPR),到税务和行政规则,再到专业注册机构的行为准则(如果在线活动需要在特定注册机构中注册)等等。 需要强调的是,对这些要点的无知不仅是危险的,而且还会使所有参与在线销售活动的人员面临风险。 设计阶段的责任感、清晰度、正确性以及最重要的分析是电子商务成功的关键点。 法律不允许无知,今天违法者确实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就此而言,我们并不是说您不应该“加入”电子商务本身就是危险的,相反! 我们只能说,无论从短期、中期还是长期来看,首先了解自己并应用所收集的知识始终是一件健康且正确的事情。

这是您需要了解的整个监管体系,以便在各个方面都合规。

  1. 70 年 9 月 2003 日第 XNUMX 号立法令
    在转换欧洲指令 2000/31/EC 时,立法法令希望构建并考虑在没有上述必要授权的情况下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可能性,同时考虑特定活动的必要专业要求,因为这也是事实远程销售或在线销售可以是专业的,也可以是偶尔的。 偶尔销售是指不定期进行而是偶尔进行的商业活动,不需要创建专门的电子商务网站,也不需要发布目录。
  2. 21 年 21 月 2014 日第 XNUMX 号立法令
    21 年 21 月 2014 日第 2011 号立法令取代了欧洲指令 83/206/EU,对《消费者法》进行了重要修改(6 年 2005 月 XNUMX 日第 XNUMX 号立法令)。 对于电子商务领域来说,消费者法典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文本,这也是由于近年来它不断发生变化和补充。 更新后的规则为消费者在以下方面提供了更大的保护:
    a) 撤销权和改变主意的权利
    撤销权可以在较长期限内行使,即收到货物后 10 至 14 天内。 另一方面,改变主意的权利使消费者即使商品部分损坏也有退货的可能性,因为他们只对所存储商品的价值下降负责。
    b) 消费者权利
    卖方应对产品交付时存在的任何不合格情况负责,并必须通过维修或更换免费恢复产品的合格性; 价格的适当降低; 如果维修、更换或折扣不可行,则合同终止。
    c) 电话销售
    通过电话收集的销售需要买方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电话同意。
    d) 费用的透明度
    卖方必须对消费者在退回产品时可能产生的所有可能费用保持最大的透明度。 此外,对于通过信用卡或借记卡进行的付款,卖方将无法向消费者收取更高的费用。 这一点强调了卖方如何对消费者承担强制性信息义务,包括货物交付和运输费用。
    《消费者法》还规范所有不公平、欺骗性和侵略性的商业行为。
  3. 欧洲个人数据保护法规
    自 25 年 2018 月 XNUMX 日起,可能会适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即规范欧洲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立法的立法。 新法规将影响所有类型的企业,无论大小,而不仅仅是影响电子商务,即使该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简化了销售。 GDPR 规定公司有义务保护个人数据并确保客户可以行使其权利。 请注意,无论您拥有网站还是电子商务网站,这都有价值。
  4. 欧洲法规 n.524/2013
    524 年第 2013 号欧洲法规引入了国内和国际在线争议解决系统,涉及专业卖家和消费者之间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 电子商务有义务在其销售条件中援引该规定,最大限度地体现这一程序。

显然,这只是我们决定开设在线销售业务时所涉及的整个复杂监管体系的一个示意图。 这里列出的每一点都应该进行探讨,并且会涉及不同的专业人士、税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 单独解释和规范消费者权利的法规无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相反,不能也决不能忽视。

最后,需要指出一个重要的方面:今年结束了 欧盟的地理封锁 遵循已批准的欧洲法规,该法规禁止在欧盟境内进行这种做法。 基本上,现在可以在其他欧盟国家的电子商务网站上进行在线购买,同时保留您所在国家/地区的保护、条件和保证,从而保护买方而不是卖方的居住地。